瀾滄石家
作者/石安玲
一、瀾滄縣簡史
瀾滄縣原為清朝乾隆十二年設立之緬寧廳屬拉祜地,分上下改心。前者猛猛土巡檢所管,後者孟連宣撫司所管,以小黑江為界。嘉慶後兩土司日漸孱弱,各地頭目據地自雄,清政府鞭長莫及,一時無法敉亂,到光緒十三年才將之平定。設鎮邊直隸廳,添設土職,(即後來縣人所稱十八土司)管理邊民,該等土職仍聽舊士司兼管。光緒十七年割耿馬宣撫司之猛角猛董歸,劃屬普洱道。廳城初建於圈糯,後南遷猛朗埧。民國二年四月改縣,民國三年一月因與廣西省重複,又瀕瀾愴江,故改名瀾滄縣,民國十七年縣屬之上改心部分另設雙江縣,猛角猛董設設治局,脫離瀾愴縣,全縣面積約一萬至一萬五千平方公里,(當時並無確切記載,僅有傳說故實際面積不詳)人口目前聞約二十五六萬)民國三十六年政府調查全縣為兩萬八千餘戶,約為十五六萬人。在雲南省境內屬甲等大縣,半數以上均為少數民族,文化落後,交通不便,蘊藏有金、銀、銅、鐵、鉛、煤等礦物,尚待開採。
二、拉祐族領袖
瀾滄石姓家族據傳原籍係江西人氏,明朝初年隨沐英南征來雲南,初落腳雲洲景谷縣一帶,約至今一百五六十年左右,石朝龍等兄弟七人,牽著牛尾強渡瀾滄江而來,其中四人被江水仲走,生死不明,剩下朝龍、朝鳳、朝崗三人平安抵達當時拉祜族所居之地,三人均智勇善戰,故分別為當地拉祜族領袖招之為婿,後來並做了他們的領袖,同治末年朝廷招安,即率族人歸順。受冊封為世襲之官,即十八個士司中之三個土司,從此一代代相延續而壯大,成了瀾滄縣長期建設安定地方的一股力量,名聲就逐漸傳開。
三、朝廷封官
所謂十八個土司中之三個土司,就是石朝龍受冊封於蠻海地區,世襲欽嘉都司銜土守備,縣人稱之為蠻海家;石朝鳳受冊封於大山地區,世襲土守備,縣人稱之為大山家;石朝崗受冊封賢官地區,世襲土千總,縣人稱之為賢官家或募迺家(募迺地區係光緒初年,平金廠埧地區,拉祜族之亂而劃歸其管轄)。三家合起來外縣人就稱之為瀾滄石家。
這三個土司雖然受冊封官職不大,領地亦僅萬公頃餘,區內人口當時可能僅數萬人,但對當時地方政務邊防,都有重大影響,子孫又能繼續不斷創業發展,為當時的從政者,同鄉父老一致給予肯定。
四、忠於政府的兩位領袖
其一賢官家石廷子,時在清光緒初年(詳細時間已無可考),朝廷派威遠土司尉遲才甫巡視邊彊,並視察鎮邊廳金產埧銀廠。派參將(此參將可能係威遠士司仿帝王制度設立之官職。明代嚴從簡雲南百僰記載:土司之位儼然帝王,其總理有二品三品者,但對中央見官小一等,雖九品者亦須恭敬從之)王伯臣者,率部份分兵勇護衛,到了金產埧,遇當地土著民族造反,圍攻尉遲才甫及隨身護衛,王伯臣見狀未能迅即援救,致尉遲才甫及隨身護衛全部非死即傷,石廷子聞訊即時召集鄉勇前往援救,將亂民擊潰,並將尉遲才甫屍體及坐視上官被殺的王怕臣,護送及押戒至省城,朝廷除予嘉獎外,並將募迺金產埧等地區劃歸其管轄。故部分縣人就稱之為募迺家。
其二大山家石玉福,時在民國七年四五月間,瀾滄縣大部分拉祜族造反,到處燒殺搶擄,無所不為致波及全縣,人民不得安寧,當時縣城圈糯被圍燒,城內僅剩下縣長張培爵等二十餘人,誓死抵抗,危在日一夕,石玉福見狀乃召集鄉勇數千人,擊潰叛眾救出縣長等,並敉平叛亂,深獲政府嘉勉,縣內父老同胞為感謝他對地方平亂功勞,特別尊稱他石大人,表示敬意。
五、宗法承傳代有能者
石姓自為朝廷封為土司,他們就嚴格的遵守著,父以傳子兄終弟及,正統支脈衰落,則由其他支脈中能力強者出而代理之,名曰代辦,這使石姓土司的權力,得以一代代興盛而不衰。如前述石廷子、石玉福以外,廷子之子玉清,民國後曾任六區區長,孫炳鈞曾任縣立中學校長,炳麟曾任墾植團長。玉福之子炳忠曾任第四區區長,玉福之弟玉隆之子炳正曾任七八兩鄉鄉長,首任大領鄉鄉長等。均在縣內扮演了相當角色,受人重視。
六、人民尊敬影響力大
石姓之所以受人民尊敬,是他們本身安分守法,擁護政府,傳達政令,幫助建設地方,興辦學校啟迪民智,修築道路橋樑便利民行,建市集增加貿易繁榮地方。故民國以後本縣土司制度,大體上雖然已經廢止,政府正式設立地方行政機關,派任官吏,推行政務,在理論上所謂土司官也者,應已完全失去權力,與一般平民無異,但-般老百姓還是視土司官為「父母官」,尊敬及愛護他們,除重大殺人刑事案件外,民事商務房地產權等糾紛,還是請他們出來仲裁評斷。不到政府的司法機關(該縣民國三十七年尚無法院設立,司法權由行政機關行使之)。認為到該等機關訴頌,不但手續麻煩,且可能會有不公平的裁決。這種情形不但本地民眾為然,就外縣人到本地,與人發生糾紛亦是如此。而且一經仲裁決定,原被告均從未有不服從的情事發生,公信力很大。
七、共匪對石家之迫害
民國三十七年秋,潛伏瀾滄縣各階層的地下共產匪徒,突然脅迫百姓造反,攻佔縣城佛房,縣長閻旭逃出,投靠募迺石家、炳鈞、炳麟兄弟保護回省,匪同時全面攻擊所有石家。為了生存,亦為不願被共匪奴役,石姓家族領導區內民眾全面起而抵抗,因此亦遭受了最殘酷之迫害,在十數年長期奮戰中,大山家石炳正及妻李氏,兩歲女見安潤,炳忠及妻,炳雲、炳福,募迺家兆昌先後慘烈殉難。玉隆的墳墓被挖,屍體曝野,七十餘歲未亡妻張氏被活活逼死。炳鳳之妻及子女五人,因財產全部沒收而餓死。炳鳳及其侄輩安禎、安祥、安雲,募迺家的炳鈞、炳麟,及他們的子女安琪、安泰、安立,蠻海家的安華等,均因逃避共匪暴政而客死他鄉,財產損失更無法計數,石家真是受害最慘犧牲最大。
八、繼起有人
共匪一心想要完全消滅石家,(最起碼當時在瀾滄縣內的共產匪徒有如此的企圖)所以連石炳正兩歲女見均不放過,說把他留下就是今後的禍患,不留情的加以殺害,用以達到除根的目的,但人算不如天算,共匪沒有想到,瀾滄石家之人,除戰死客死餓死以外,目前尚有蠻海家的安貴,大山家的安武、安珩在泰國,炳富、安玲、安瑞,賢官家的炳鑫、炳銘、炳欽,及他們的姊妹妻室子女共數十人在台灣,其中在台灣出生的年青一輩,已有數人大專畢業,或已進入大專院校就讀,若能奮發圖強,努力充實學能,厚植實力,相信反攻大陸消滅共匪重建家鄉,石姓子孫絕不敢落人之後。
九、結語
㈠「土司」之名係封建時代產物,有它的時代及背景性,以今日國人眼光看除了學術上的研究,已無讓其存在及保留價值。事實上在國內也已被遺棄,年青一輩的人,可能連什麼叫「土司」都不知道呢!筆者之所以要將它與我們石姓家族連在一起,那是為了要尋根,讓予孫有個「追遠」依據。知道自己雖然是少數民族,發迹自邊彊戰亂的封建時代,並曾遭共匪摧殘迫害,但我們的祖先對國家社會宗族的愛戴仍不後人,我們要珍惜它,並更應繼續奮鬥發揚光大,讓家族永遠傳續不絕。
㈡本篇有關歷史性資料,部分係承鄉賢國大代表李拂一前輩提供指導而撰成。除內心感激外,限於篇幅致多未能採錄,在此表示十二萬分之歉意。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十七期;民國76年12月25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