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維翰先生治喪委員會會議紀錄
孫如晨/整理
時間: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九月七日上午九時卅分
地點:監察院二樓集會場
出席:(如簽到簿)
主席:嚴家淦
紀錄:孫如晨
主席宣告請全體與會人員起立為張故主席委員維翰先生
默哀
甲、報告事項:
一、主席致詞(略)
二、報告張故主席委員維翰先生平事略 丁中江先生
三、報告張故主席委員維翰先生病情及醫治經過(螘碩先生)
四、報告為張故主席委員維翰先生之治喪事宜籌備情形
乙、討論事項:
一、關於治喪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應如何推選案
決議:推請 嚴前總統家淦先生為治喪委員會主任委員、余俊賢先生、楊亮功先生、黃少谷先生、劉季洪先生、張其昀先生、張寶樹先生、張邦珍女士為副主任委員子
二、關於治喪委員會總幹事、副總幹事應如何推定案
決議:推螘碩為總幹事、陳時英、朱炳麟、簡爾康為副總幹事。
三、關於公祭時間應如何決定案
決議:定於九月廿七日(星期四)假臺北市立殯儀館景行廳舉行設奠上午八時家祭九時起公祭,上午十一時三十分發引,二時卅分卜葬金山富貴山墓園。
四、關於覆蓋黨旗人選應如何推定案
決議:推請何應欽先生、陳立夫先生、谷正綱先生、袁守謙先生覆蓋黨旗。
五、關於覆蓋國旗人選應如何推定案
決議:推請顧祝同先生、楊亮功先生、黃少谷先生、余俊賢先生覆蓋國旗。
六、關於撰寫張故委員生平事略及墓誌銘人選應如何推定案
決議:推請李猷先生撰寫事略,成惕軒先生撰寫墓誌銘,張定成先生書丹。
七、關於撰寫治喪委員會祭文、輓聯人選應如何推定案
決議:推請楊向時先生撰烏治喪委員會祭文,成惕軒先生撰寫輓聯。
丙、臨時動議:
丁中江先生提議:張故主席委員維翰先生功在黨國,擬函請行政院轉呈 總統明令褒揚。
決議:通過
散會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09期;民國68年12月25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