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護國起義九十四週年回顧與展望
李械
回顧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的今天,雲南於中華民國五年都督唐繼堯及蔡鍔將軍首先發難宣佈獨立。組織護國軍討袁,全國各省奮而響應,袁於民國五年三月二十二日撤銷帝制,仍欲恢復其大總統身分,但為我省領導之護國軍所拒。袁世凱雖攫取總統大位,醉心帝王竟於民國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宣告稱帝。由於雲南都督唐將軍領銜首功促成護國軍北上討袁。
雲南在籌劃護國起義時,特重視聯合省外反袁力量,乃於民國五年雲南起義,護國軍討袁前,唐繼堯派李宗黃,為護國軍都督府駐滬全權代表,攜帶唐繼堯致孫中山先生、陳其美、陸榮廷、梁啟超、馮國璋的五封親筆信於民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自昆明赴香港上海,與反袁各派力量洽商和黨派,乃主海外華僑、名流、士伸、耆彥,通力合作完成一致討袁。
李宗黃先生號伯英雲南省鶴慶縣人,保定軍校第一期畢業同盟會會員,時年二十八歲,曾任職江蘇都督林述慶部中校營長、馮國璋處上校參謀,鑒於袁世凱解散國會,毀棄約法,復辟帝制,出賣中華民國,並和日本帝國主義訂簽二十一條約喪權辱國,遂乃向唐督軍繼堯上書自薦,適唐督軍有借將之意,熱忱歡迎由江蘇回滇襄義討袁。
李宗黃伯英先生,在滬聯絡赴湯蹈火,對雲南起義、護國倒袁,對維護憲政體制共和再造著有功勳,升任雲南都督府少將參謀處長,黎元洪總統授勛陸軍少將,三等虎章,國父孫中山先生去函李宗黃,曾云:「唐公命帶之材,首倡義舉,大功厥偉昂建,處處謙沖,誠可為全國軍人之表率與典範。閣下既深投契,遂佐戎機,長揖參軍,展足別駕,相得益彰,良用為慰」,以資激勵。所以 國父孫中山先生說:「雲南護國起義與黃花崗之役、辛亥武昌之役,可謂先後輝映,毫無軒輊。」
誠然雲南起義,護國政體倒袁,終於締造中國近代史上的革命歷程,寫下光輝的一頁,亦奠定了亞洲第一個自由民主根基的憲體制度的國家:中華民國。
回顧民國元年中華民國成立孫大總統就職後,各省都督代表決議組織臨時參議院制定暫代憲法的臨時「約法」,政治體制採內閣制。及袁世凱當選第二任臨時大總統,未經參議院同意與內閣總理副署,故違反約法。
中華民國二年十月四日國會正式選舉大總統。袁世凱以非法手段而當選,雖經國會三讀通過,但袁自認這部憲法對他約束很大,拒絕公佈。並另外加以修正,組織一個御用的立法團體,竟把民國元年的「老約法」加以修正,達成他獨裁權威的「新約法」,必須依該新約法另修正大總統選舉法,袁不特享有終身職。死後妻兒們還享有位高權重的帝制。
民國四年八月楊度組成籌安會策動下,帝制運動未幾即全國風行。隨即成立國民代表大會,於民國四年十二月上旬政變「共和」為「君主」政體。同年十二月十三日袁受推戴。
由於袁世凱是一個獨梟君王,在總統任內違法亂紀、喪權辱國造成外患內憂,招致民窮財盡,若非背判中華民國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我護國軍明智的抉擇贏得了海內外與全國全民響應與一致支持,秉於弔民伐罪的精神,終獲成功。袁世凱眾怒難犯,民五年六月六日羞憤身亡遺臭萬年,留給世人警惕及教訓吧!
國事如麻在歷史的發展中,自一九一二年建立中華民國還再兩年屆滿百歲誕辰。這是一件大喜事。綜觀再過三七二天即是中華民國,建國壹百周年。我們應享受歷史發展過程的成果。有許多令我們遺憾的事實,但也必需勇敢承擔歷史未來。
民國三十八年由於中共毛澤東、朱德、周恩來、林彪、陳毅、劉伯承、葉劍英的公然叛亂,國民政府於抗戰勝利後,冀望全國同心協力在憲政體制下,完成各項建設工作。回顧自民二十六年七七事變至民三十四年八月十日日本宣佈投降,這場戰爭中國付出代價與慘痛,得到勝利的果實,國人陶醉在美麗的泥淖中,把日本打敗,中國躍昇強國之列,為中、英、美、法之一,必可擺脫貧窮步入富強,然在鞭炮與恭喜聲之後,中國終須面對到處斷壁殘跡,百廢待舉,對日八年抗戰及戰後復員環境的艱困,尤其國際現實主義的貽誤加雅爾達密約的遺害,使蘇聯藉此坐大延緩撤兵,培植中共共產黨在東北的武力。
朱毛當時主張對日抗戰的目的,在於發展其勢力:抗日戰爭中始終以「三分應付、一分抗日、七分發展」為其策略,偽裝積極壯大自己,發展共黨勢力,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日國民政府正進行接收工作,命令朱德十八集團軍就地待命。朱德卻以延安總部之名公然抗命,拒絕政府的命令。國民政府為表誠意,蔣委員長介石曾電邀毛澤東至四川重慶舉行「國共會談」,多次在美國馬歇爾的調停下,組成三人小組進行和談三次下達停戰命令,然朱毛偽政權圖謀擴大叛亂,仍拒以政治談判方式解決中共問題。並於民國三十六年元月開始對國軍猛攻,中共既已全面叛亂,最高法院檢察署首席檢舉官於三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訓令全國各高等法院通緝毛澤東。三十六年七月四日國民政府公布「動員戡亂時期完成憲政實施綱領」,決定一面行憲,一面戡亂。神州的沈淪帶來許多感傷與無奈,但在感傷之餘,我們應該得到莫大啟示,歷史的發展是漸進的,政府自三十八年遷居台、澎、金、馬迄今已逾六十一年,台灣澎湖自日本戰敗光復已六十四年及六十一天。
中華民國憲法頒布於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已六十四年。我滇籍同鄉民四十一年自滇緬泰寮邊區反共游擊地區回到復興基地…台灣金馬自由寶島祖國,已逾五十八載,旅居各地區的滇籍鄉賢學者、精英、從政、經貿、教育社團服務。從軍報國、科技發展及面對今後憲政的發展與面對台獨份子分化挑撥及對台海兩岸交流和平共存的挑戰破壞。因身為滇籍的每一個男女老少,為擁護中國國民黨執政,擴大兩岸全(面)國大通。人通、物通樣樣都通,早日達成台海兩岸和平相處原則如下:
兩岸和平相處條約共二十一條必可達成統一民族思想文化生活的先河,也唯有兩岸相互相增進彼此信認與共同實踐期能達成永久和平,全國國民的永久,中國及全民幸福。
臺海兩岸和平相處原則
一、擱爭議重現實,以交流代開放。
二、大三通重繁榮,以人民福祉先。
三、重協商大開放,以交流代瞭解。
四、經濟貿易為先,造福全民生活。
五、政治互信簽訂,釐訂遵守條約。
六、消除軍事對立,早日達成和平。
七、文化同宗同種,以歷五千餘年。
八、和諧團結互助,以雙贏代民主。
九、關心照顧生存,以理智代自由。
十、全民利益為先,以均富達統一。
十一、重道義宏民族,以中華代中華。
十二、極於增進情感,以大義代仁慈。
十三、祥和富庶全民,以大智代思維。
十四、厚植民族精神,以真誠化怨惡。
十五、積極交流開放,以仁愛代禮義。
十六、加強互信合作,以大勇進乎仁。
十七、強化溝通互助,以信義造福民。
十八、深化民主精神,以忠孝傳天下。
十九、新思維新觀念,相互承認現實。
二十、擱置任何爭議,奠定永久和平。
廿一、展望兩岸願景,以億萬心為心。
若非九十四年前的今天討袁護國成功,那有憲政體制的施行於台、澎、金、馬,更侈言全國人民生活富庶、社會進步繁榮,由於政府領導正確,促進產業升級、科技發達,成就豐碩成果乃得力於我滇籍前輩先賢共心協力護國起義討袁成功。護國史的光輝是雲南人的光榮,永留青史,應予肯定。
雖然馬政府就任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一年七個月五天開啟兩岸嶄新新氣象,未來若能連任,我國家的前途仍是一片光明,促進兩岸人民生活富足與經濟發展,步入生活富裕乃指日可待,並可簽訂「兩岸和共協定」,達成創造雙贏,消除一切障礙。期盼能在馬英九當選連任順利推動完成。
刻下全國同胞及我滇籍鄉賢,全力完成十二月五日台澎金馬地區縣市長與明後年北中南新院轄市長選舉,能順利予執政黨的候選人全部當選,繼續執政領導我們,再創造第二次、第三次「台灣經濟」奇蹟起飛縮短貧富差距,政治方面續執政增進全民幸福,確保我們國家安全、社會更安定,人民流離失所的各種悲劇不再發生,我們才能開創個人和國家的光明前途,乃是指日可待。
迄今在海外及台灣地區,仍彌漫著一股倡議台灣獨立運動,除「自由時報」「台灣公報社」以及「台灣長老教會」經常不時譁眾取寵,挑起攻擊執政黨及馬政府,甚至到國外告洋狀確已逾越言論自由範疇領域,政府有關部門應予遏止這邪說歪風,確豎立個人言論,杜絕誣衊、污辱、攻擊行為發生。政府應釐定規範人民這論自由,我的自由不可侵犯他人自由,嚴加督導確達治亂根本俾養成真民主真自由典範。
由於時空不斷變化,台海兩岸領導人,均應以全中國億萬人的福祉為著想,更應以高瞻遠矚的宏觀早日促成自由、民主、均富統一的大同社會,奠定世界永久和平。以新的高智慧、新思維、新觀念、新作風,秉持國父創建中華民國為民族大宗族,民權分立平等,民生全民福祉共尊的民有、民治、民享的三民主義民主共和國。
身為滇籍的我們更應有前瞻性的新思想肩負此歷史重責大任,全力以赴協助政府發揮憲體高效率,促成兩岸及早達成兩岸和平建設大中華的途徑,完成國民護法與最後的神聖使命。因此在今天慶祝雲南省護國起義九十四周年紀念日。更需緬懷先賢犧牲奮鬥的大智慧,更期宏揭維護憲政的歷史使命。
綜而言之:厚植維護憲政基石,深根民主法治精神,不容少數政客踐踏憲體涵蓋大陸三十五行省及一千一百一萬平方公里的土地。為求新求變完成精實政體造福全人類,今十二月廿五日紀念行憲六十四週年,與護國討袁起義九十四周年紀念日的重大意義。
我滇籍同胞永遠為國家效忠,為愛好和平為人民赤膽忠心,務必同心協力貫徹始終,遵循憲政宏規執行當今時代任務,戮力永續憲政為後盾,更積極不斷締造中華大統一,再一次的光榮歷史,為輝宏中華民國政權賡續民族千秋大業綿延民族生命大團結,直至達成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奮鬥犧牲為職志。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39期;民國98年12月25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