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護國起義八十九週年紀念感言

簡漢生 

時光飛逝,今天又屆雲南護國起義八十九週年紀念,回顧往年,無限感慨!

雲南起義起因於當時總統袁世凱毀憲稱帝,引起全國公憤。首由雲南發難興兵討袁,旋有各增響應,卒使「洪憲」王朝僅歷八十三天即崩潰,這是我滇人無上的光榮,但其毀憲的情形,年青一代的鄉親或未詳知,在這裡稍作簡述。

民國紀元前一年,國父孫中山先生領導國民革命,推翻滿清,建立中華民國,成立臨時政府,當選首任臨時大總統,設立臨時參議院,制定暫代憲法的臨時約法。規定民主共和所應有的主權、人權、政權、治權、疆土、國會等一般條文,並採用內閣制,由內閣總理直接向國會負責,大總統一職成為虛位元首。民國元年二月清帝退位,國父即向參議院辭職,並由該院選袁世凱為第二任臨時大總統。在國父主政期間,參議院即根據「臨時約法」組織「憲法起草委員會」,起草憲法。惟因袁世凱急於作正式大總統,強迫參議院先制定總統選舉法。民國元年十月袁世凱威迫國會,經三次投票當選為正式大總統。就職後立即向國會提出「增修約法案」,改內閣制為總統制。這時國會制憲已進入三讀,因此議員們認為正式憲法即將完成,臨時約法即將廢止,沒有增修臨時約法的必要,乃置之不議。袁即下令解散國民黨,並將國民黨議員資格剝奪。民國三年元月又解散國會。國會解散後,袁頒布了「約法會議組織條例」。約法會議的決議經總統同意,得公布成為正式法律。民國三年三月,袁向約法會議提出增修約法案,主要是改總統制,大大增加總統權力。當經御用的約法會議通過,於是一部對袁量身定做的新約法│中華民國約法就公布了。另外在民國三年十二月廿九日通過的修正大總統選舉法,更規定大總統任期十年,得連任,並可推薦有被選舉資格者三人。依此選舉法,袁不特享有終身職,且可死後傳子,民主精神已蕩然無存。

袁對待政敵有兩項法寶,一是收買,或給予金錢,或授予高官厚爵。二是暗殺,如果政敵不被收買,則暗殺之,以除後患。民國二年宋教仁以國民黨代理黨魁身分成為國會中多數黨領袖。袁欲收買之,宋不為所動,致在上海火車站被暗殺。至於袁以後僭行稱帝,及我雲南護國軍興兵討袁之經過,在歷年各期雲南文獻中多有報導,總之袁是想要顛覆中華民國而未成功,成為罵名千載,中華民國的罪人。

現今我政府遷台已逾五十載,五十年來推行民生主義,加強經濟建設,國民所得提高,社會繁榮,人民安樂,不幸十六年來,主政者挑動族群意識,黨派鬥爭,致使社會動亂,經濟衰退,國際競爭力大幅降低。李前總統任內多次修憲,修得總統權大而無責,還認為不能再修,必須制新憲。現陳總統也說任內將終結「中國憲法」,二○○六年公投第一部新憲法,二○○八年「台灣新憲法」要正式實施,這實使我們憂心,目前的中華民國憲法,又將遭受到被毀損的命運,而中華民國法統的存亡,也將立遭挑戰,將來是否引起海峽兩岸甚或國際間的戰爭,都在未知數,萬一擦槍走火,台灣即會面臨浩劫。

值此新年新歲即將到臨,除盼吾等鄉親認清今日處境,緬懷先烈先賢當年誓師討袁護憲保國精神,應隨時警惕、激勵外,謹向各位鄉親長輩拜個早年,祝新年快樂,身體健康,生活美滿如意!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34期,民國9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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