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反共救國軍第十縱隊參加薩拉渡戰役經過

作者/李達人

壹、戰前一般概況

一、敵方情況

二次大戰結束,緬甸獲我領袖蔣公全力爭取與扶持,脫離英國殖民統制;然其有紅、白兩共叛亂,部份民族內鬨分裂,政府肆應維艱。旋以中國大陸陷匪,乃搶先承認毛共政權,盼毛不支持其內亂。

三十九年初期,與我滇邊反共武力迭起衝突,我軍均不乘勝迫追,始澈悟我無領土企圖,僅待機反攻復國;故乃與我暫維和平,並藉我力屏障邊疆,俾得全力清剿腰馬山區緬共。

中共匪幫,對我滇邊武力之存在,不啻芒刺在背;又為挽救緬共命運,乃煽惑緬人促其政府與我軍作戰。左翼國會議負、左傾學聯、婦聯、工聯等,示威遊行,要求停止內戰,槍口對外;匪駐緬使館,更保證促使緬共放棄叛亂,實行停火;因而主張進戰我軍者更振振有詞。緬總理宇汝為平息內亂,鞏固政權,不得不於猛畔集結重兵,企圖由薩拉渡江,大擧向我進犯,以摧毀我總部所在地──猛撒。

二、我方情況

我反共救國軍,於四十年夏,進攻滄源、浪滄,迎接反共志士歸來之任務達成後,為期充實戰力,再作第二度進攻之準備;乃將總部及省府設於猛撒,成立反共抗俄大學,分期抽訓幹部,以提高官兵戰志,充實部隊戰力。四十一年三月中旬,獲知緬軍有進攻我基地企圖,乃於猛漢集結主力,迎戰該敵。

第十縱隊,於三十九年末,成軍於緬北南山,集訓於永樂,四十年夏,隨總部經新地方,過南馬河,越公明山,進攻滄源;爾後轉至郭井、半央、憂末駐防。四十一年二月、本職奉派兼任反共抗俄大學學生大隊長,五月,縱隊奉令由副司令熊占甲率領逐步南移,經猛撒、猛漢至猛毛;八耳上旬,第三期學員生訓練結束,余亦解除兼職,到猛毛歸隊。南文明支隊由高文斌統率,亦到猛毛,歸余指揮。部隊分駐猛毛、子龍、干都一幣。

貳、奉令參加戰役之行動

四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司令部於駐地猛毛,奉總部寅養參仇電:「達人弟,盼率所部(含南文明支隊)限電到時起,六日內集中猛漢,向李副總指揮報到,參加薩拉渡作戰。」

一、  指示各部行動要領

⒈命駐子龍之米龍祥支隊星夜集中猛毛。

⒉命南支隊於三月二十三日七時由現駐地猛毛出發,經米滾河,向弄八浪行進。

⒊司令部及楊樹昌支隊,於二十三日九時出發,準南支隊引進路線行進。

⒋副司令熊占甲,等候米支隊到達後,率領該支隊及特務大隊一同向弄八浪行進。

⒌各部病號及攜帶不便行李,暫留原地,由軍需室派員負責看守;各留置人員,應留足一月之給養。

⒍余隨司令部行進。

二、情況研判

⒈總部來電研判 電文中,僅命「限期到猛漢報到,參加薩拉渡作戰」,判知猛漢為我軍集結區,主戰場必在猛東與薩拉渡之間。

⒉以地形研判 薩拉為薩爾溫江重要渡口之一,東距猛東,西距猛畔,均為一百公里;由猛東向東北一百公里至猛撒,為我總部所在地;向南一百公里至猛漢,為我戰役主力集結地。由猛畔向西一百公里至南登河畔之南庫,再北至猛乃,均為敵之軍事基地。以戰地至後方集結地言,雙方距離相等,但敵方有公路可通,運輸便捷;我方僅部份勉通牛車,餘均崎嶇難行,惟薩江渡口有我守軍,可遲滯敵軍渡江,以補地形交通運輸之劣勢,而爭取兵力集結部署之時間。

⒊以戰力研判 敵軍原以營為建制單位,後漸進至團,故平時教育、訓練、服勤、駐守,均以營或團獨立行動,遇重要任務時,始按其需要,臨時集結使用,故其各單位間之感情、睦誼較差,團結協同更難一致,是其缺點所在;然其裝備優良,運輸便捷等,為我軍望塵莫及。

我軍單位複雜,編制無定,裝備窳劣,補給困難;然以官兵咸知國仇家恨,進可生存發展,復土還鄉,退則無立足容身之地,故易激發同仇敵愾,死中求生之精神理念,其戰志之昂揚,信心之堅定,團結之強固,為敵軍難望項背。

⒋以態勢研判,大軍會戰,首重態勢,態勢優者奠勝基,態勢劣者露敗象。目前我軍主力,於猛漢地區集結後,直指猛東、薩拉;二十六軍駐猛因、猛丙,屏障猛撒總部北面,若無景棟敵軍之牽制,則必要時可越南信河向西進出,直附敵軍左背。第十二縱隊刻已移駐干都,亦可北進威脅敵後。在整個戰場上,我已形成主宰戰局之有利態勢。

敵軍係利用便捷之交通運輸,由猛乃、南庫單線進軍,向猛畔集結,渡江背水作戰,雖集中迅速,但施展困難,有逐被分段割截之虞!且背水作戰,必具破釜沉舟,有進無退之決心,始克生效,否則易遭失敗,甚至覆滅。

基於上情,則我優敵劣,態勢大明矣。

三、縱隊行動之建議

第十縱隊於猛毛奉到電令後,即靠向弄八浪進發,但以六日行二百九十公里至猛漢報到,由猛漢到戰地亦須三日,必疲憊困頓,戰力銳減,勢成強弩之末,殊非上策!孫子曰:「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里而爭利,則擒三將軍。」且側面潰敵,較正面攻取,用力小而收效大;戰地指揮官,如因正面陷於膠著,不能預獲勝利時,必設法以另一部,甚至由正面抽取一部,迂廻敵後,或奇襲敵側,以速戰勝,而終戰局。

本縱隊目前所在位置,正宜由弄八浪渡薩爾溫江,迂廻敵後,直襲猛畔,斷敵後路,速薩拉正面主力作戰之勝利。乃發一急電建議縱隊之行動。

特急仇公(註)寅養參仇電奉悉,職部遵電行動,疲極力減,無利戰局,擬由弄八浪渡江,直取猛畔,斷敵後路,速敵潰敗。可否祈示,職達人寅梗戰叩。

(註)李彌化名董家仇,電文簡稱仇公。

三月二十三日宿米滾河,二十四日抵弄八浪,休整兵力,等後續部隊之到達,及總部回電。夜十一時,奉總部寅廻參仇電:「達人弟,寅梗戰電悉,所見極是,盼即照計畫實施,俾竟全功。

四、渡江準備及實施

二十五日,派幹員連夜偵查渡口情況。

二十六日,就地徵借竹木繩索,供渡江初步使用。

二十七日,熊副司令率後續部隊到達。偵查渡口人員回報:「渡口無渡江工具,亦無敵兵」是夜,下達行進命令要旨如左:

⒈據判斷、敵在猛畔集結,有渡薩拉,佔猛東,直取猛撒之企圖。

李副總指揮正在猛漢集結各部兵力,部署迎擊。

⒉本縱隊(含南支隊)奉命渡薩爾溫江,直襲猛畔,速敵潰敗。

第二支隊長楊樹昌,率領該部為先遣隊,攜帶器材,於二十七日凌晨一時出發,至渡口結紮木筏,先行渡江,佔領要地,掩護各部渡江。

其餘,按司令部,特務大隊,南支隊,米支隊行李之次序,準先遣隊行進路,於二十七日六時起,每隔二小時出發一單位。

⒊出發時,余在司令部。

十時,抵江邊渡口,先遣隊之後尾尚在渡江,即命各到達之部含接渡江;余先渡,巡視先遣隊之掩護情況。

十五時,全部渡江完畢,即在江邊露營;派諜員一組,向猛畔方向,尤對江頭方面,搜取所要情報,並限二十八日五時前回報。

五、對敵情地形之偵查

二十八日四時,諜員回報:「由此地起,均屬曲折坡路,山頂之江頭,敵軍嚴密防守,無法通過。」

五時,到南支隊指示代支隊長高文斌,派威力偵查隊一小隊,向山頂江頭實行試探性攻擊。余亦追同前往,期明一切情況,作爾後行動之準據。又命各支隊派連絡兵一人隨余行動,隊伍歸副司令指揮在原地待命。

六時,余與偵查隊出發,起步即上坡,坡度初稍緩,漸趨急,尤近村落,險峻異常,敵軍憑險固守,嚴扼通道,除飛鳥外,無物可越!故其棄渡口守此,實乃最上選擇。

十時三十分,偵查隊以三人為一小組,共分五組,利用地形地物之掩護,作廣正面射擊,誘敵發射,藉明敵之火力兵力敵機、步槍無目標齊射,間亦射迫擊砲數發,判敵機槍不下二十挺,火力已逾我數倍,我若不攻佔此險峻要點,則無法達成迂廻敵後襲佔猛畔之目的;然以我之兵力及所佔地勢,如強力攻擊,則絕難成功,徒遭損害而已。窺山脈形態,左側有一與道路略成平形之穽溝,勉可利用以偷出要點江頭之後,乃定明攻暗襲之計。於是命偵查隊保持與敵接觸,余仍返江邊,時已十五時餘。

參、襲敵實施

第一要點──江頭之掠取

既定明攻暗襲之計,於三月二十九日五時,對各部作如左之指示:

⒈敵情地形如余視察所得。

⒉南支隊於六時出發,沿道路(獨一無二之路)向江頭前進,到達偵查隊所佔位置,該隊即歸建,由正面佯攻,十二時後,加強其攻勢。

⒊米支隊於六時,攜土木工具及繩索,由左側長約三千公尺之穽溝,以六小時偷出敵後,襲取敵佔位置江頭,以利縱隊爾後之行動。襲敵時,應留敵之退路,促敵潰退。

⒋楊支隊及特務大隊,在南支隊後,作必要之支援。

⒌行李及各勤務人員,隨戰鬪之進展,在特務大隊後跟進。

⒍余隨南支隊行動。

十時三十分,南支隊展開攻擊,敵機、步槍仍猛烈向我亂射,我各官兵均能確實利用地形地物掩護,逐次接近,並盡力吸住敵人。十二時十分,江頭村落內突傳來綿密混亂槍聲及爆炸聲,判定米支隊巳如指示偷襲成功,即促南支隊奮勇攻擊前進,敵絕未料到其安全之後方,突為我軍猛襲,於慌懼中即棄其天險之陣地而潰退。遺機、步彈萬餘發,砲彈二百餘發,傷亡三十人餘。我亦陣亡二名傷五名。

二、要電三

1.上總部電

仇公:㈠職部寅儉十三時攻佔奇險之江頭,敵倉惶向猛畔方向潰退。㈡南支隊高文斌部機警勇敢,吸誘敵人;米支除馬擇仁部攀藤附葛,越險迂廻,均圓滿達成任務。㈢擬休整一日,續按計畫行動。㈣請將全般情況見示。職達人寅儉戰叩。

2.總部回電

達人弟:寅儉戰電悉,㈠吾弟計劃周密,指揮卓越,所部官兵,英勇果敢,迅克要地,殊堪嘉慰、盼續努力,再創輝煌戰果。㈡李副總指揮正在拉牛以西推進中,李國輝部已渡江,將與貴部會師猛畔。寅艷參仇印。

3.請總部告與李國輝連絡電

仇公:寅艷參仇電奉悉,請示去國輝部電臺連絡時間、波長、呼號,以便切取連絡。職達人寅陷戰叩。

電發後,迄戰役結束,均未獲知該部電臺情況,亦未與之取得連絡。

三、最後目的之達成

三月三十日,派諜員二組,一與李國輝部連絡,一偵查猛畔情況。

猛畔距江頭約六十公里,沿途雖有敵軍阻滯,但以奇險之江頭為我所得,敗敵已如驚弓之鳥,全失抗拒意志,故我行進頗順利。四月二日十五時,已進至距猛畔僅約十五公里處,暫行停止,作襲取猛畔之準備。

十八時,第一組諜員回報:「猛畔敵兵,其數僅三、四百名,看守彈藥輜重,且無防禦工事。有卡車二輛由南庫運糧彈至猛畔,再由牛車五輛接運至薩江邊,時見運回傷患。」

四月三日凌晨四時,第二組諜員回報:「薩爾溫江右岸,無李國輝部踪跡,猛畔東北至薩江邊均無敵軍戒備。

根據上情,判斷如次:

⒈李國輝部之主要任務,在屏障猛撒北面,並無渡江與本縱隊會師猛畔之任務。

⒉過薩江之敵,正與我軍主力作戰中。

⒊糧彈為敵軍命脈,若將之燒毀,並截斷其補給線,其主力必難持久而潰敗。

於是,以夜間奇襲,攻佔猛畔,燬敵糧彈,斷敵補給之決心,召集各部隊長指示如左之行動:

⒈情況如右述判斷。

⒉縱隊決於本(三)夜襲擊猛畔而佔領之。十七時由現地出發,向猛畔前進,至距猛畔約八百公尺處,分三路,以南支隊為基準,向左按南支隊、米支隊、楊支隊之次序排列,各間隔三百公尺,大膽突入村落後,南支隊向東,米支隊向東北,楊支隊向西北,迅速控制要點及出入口而確實佔領之。特務大隊應向南庫方向嚴密警戒,並燒十堆以上煙火以疑惑敵人。各業務人員及炊事組,暫隨特務大隊行動。

⒊特別規定:㈠連絡,口令:「勝利第一」,音響:「口哨二短一長聲」,記號:「官兵均高捲左袖而袒露之」。㈡注意,非必要,不得發生音響;非突入村落,不得鳴槍。

一切指示完畢。各部積極準備,並飽餐休息,養足精神,即按時出發;至十九時三十分,行距村落約八百公尺處,天已黑定,部隊暫停,再召各部隊長指示一番後,人含枚,彈上膛,刺刀裝於槍口各選定路線及突進點,期一擧而佔領猛畔。

余隨米支隊至村落邊緣,見敵兵三、五揹槍游動,我先頭兵躍步向前,舉槍直刺,三敵倒地不起,三敵未及開槍即飛奔逃遁,余命迅速跟追,勿讓其奔告其都隊。追至一較大房舍,跑出敵兵數十,即遭我軍猛烈射擊而逃竄。左、右亦傳來密集槍聲,二十一時槍聲已零落,知敵全被消除矣。命各部嚴密守備,清掃戰場,見敵尸二十餘具,傷四十餘人,命醫護人員劉天邦為之裹傷後,找當地居民,以牛車送至南庫,敵頗受感動。至獲取之步槍十餘枝及彈藥糧秣,除留可用者外,餘均燒燬,糧則散發當地居民。

四、最後情況

縱隊襲佔猛畔,將敵後路截斷,敵無法直接運補其作戰部隊,改空投補給二、三日後,即不見飛機越空。

當襲佔猛畔時,即以卯支戰電報告一切情祝,未蒙見覆。四月九日,始奉總部卯佳參仇電:「達人弟,卯支戰電敬悉,貴部攻佔猛畔,斷敵補給,促敵潰敗,居功甚偉,刻薩拉戰將終,貴部仍以機動作戰為宜,猛畔勿須固守,特達。」奉電後,已知敵軍慘敗,並讓敵退走之意;蓋我軍對緬,為應戰而非求戰,促其敗而存其力,若我仍佔據猛畔,則敗潰之敵必難退走。於是縱隊於四月十日,即放棄猛畔。憶自三月二十二日奉命參戰之日起,迄今已二十日之薩拉之戰,全部結束。

肆、檢討

一、我軍以反共復國為目的,對緬作戰為情非得已,故盡量避免傷害對方,更讓其能從容退走,絕不追擊。

二、本縱隊因係獨立作戰,為減少累贅,故不欲生俘敵人,傷者亦為之裹創後,覓人送歸,以示我軍正大立場。

三、此次作戰,敵軍不論人數、編裝,優我何止倍蓗,尤其早佔江頭天險之地利;而我軍卒能克服困難,達成任務者,乃我士氣旺盛,英勇果敢,運用一切出敵意表之方法與手段,所能獲致也。

雲南反共救國軍第十縱隊參加薩拉渡戰役經過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十三期;民國72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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