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鴉片產銷與禁菸回顧

張維亞遺著

第一目 雲南過去罌粟產量

罌粟屬雙子葉植物門,罌粟科。割果漿製造鴉片,含多種生物鹼,其中尤以嗎啡Mosphin C17 H19 NO為最重要,醫藥中為特效之麻醉劑、鎮痛劑。種子榨油,用以燃燈,至於吃食罌粟果漿,久即成癮,為患健康,遺害社會,自勿庸贅述。

雲南種植罌粟歷史悠久,產量豐富,在昔未禁種前,三分之二以上之冬季作物為罌粟。雲南之鴉片煙膏,名曰「雲土」,亦曰「南土」,氣味芳香名傳國外,大量行銷於湘、鄂、贛、粵、桂、黔等省。本省同胞,近水樓台,在全省一千三百萬人口中,癮民近四百萬。昆明煙膏店在未禁煙前一千五百餘家,全省種煙面積不下八十萬畝,每年煙土產量一千四百萬兩,禁煙罰金每年收入最高達佔財政總收入百分之五○以上,民國二十一年國稅總收入一四、八一四、八九四‧四八元(新滇幣下同)禁煙罰金七、四四一、一八‧八○元,加入省款收入六、六三四、五六四元,尚佔百分之四十左右,其對本省財政收支與國民健康之關係不難想見。

本省歷年產煙數量,惜無詳細記載可考,現在可得而知者,為雲南前禁煙委員會與關冊之估計數字。據清光緒十九年(一八九三年)蒙自關及光緒三十四年(一九○八年)騰越關估計,罌粟種植面積,約占本省耕地面積十分之六,年產煙土八千萬兩(三○、二五○公擔)。復據禁煙委員會估計,種煙最盛時約種九十萬畝,產煙一千八百萬兩(六、八○二公擔),後者尚不及前者四分之一。雲南全省耕地面積二八、三七三、九二九畝,其中水田占一二、八一八、八二五畝,旱地一五、五五五、一○四畝,如謂種煙最盛時九十萬畝,僅佔全省耕地面積百分之三,當旱地百分之六,似嫌過少,惟十分之六之說亦似嫌過多,因以每畝產煙二十兩估計達三萬萬四千餘萬。禁煙委員會元年產煙一千八百萬兩,係根據平均每畝產煙二十兩估計而得,但據一會種鴉片者(迤西人)云,每畝產煙多則一百五十兩,少者亦六七十兩,據六三禁煙紀念會喻常委員報告;民國二十四年度因緩禁收漿的煙畝,約有六十萬畝,每畝平均產煙三十兩,約有三千萬兩。光緒三十四年(一九○八年)騰越關載,種植鴉片收益之鉅,較普通一般作物高出三四百倍。以每畝產煙二十兩估計,產量似覺過低,再就總量論,據民國九年(一九二○年)蒙自關載在雲南及本省東郊界間之陸良一處產煙約四百萬兩,尋甸、宣威、馬龍、曲靖、平彝等處,均各產一百兩至二百萬兩,合此數縣觀之,已在一千萬兩以上,全省產量豈一千八百萬兩所能概括。

由上數以觀,本省歷年產煙數量除少數年份外,其餘每年約在二千萬兩與八千萬兩之間。

再就種植面積而論,可考者有昆明等三十八市縣,禁絕種煙鎮康十九屬民國二十六年限種畝數,煙土產量統計,茲分誌如後:

雲南各縣禁絕種煙畝數及展種區域

屬別 禁絕昔日種煙畝數 屬別 禁煙昔日種煙畝數

1昆明市

2昆明縣

3昆陽

4路南

5羅次

6晉寧

7呈貢

8江川

9牟定

10澂江

11武定

12祿豐

13玉溪

14宜良

15馬龍

16鹽興

17易門

18曲靖

19元謀

20富民

21廣通

22陸良

23尋開

24安寧

25雙柏

26霑益

27祿勸

28嵩明

29彌勒

三○○

二九、七四四

一二、○○○

七、○○○

一一、六一○

五、五○○

一○、○○○

四、五六○

四、七七八

七、五二○

一○、○○○

三、二三三

一三、○○○

七、○○○

四、一五○

一、三二七

一、○○○

二、九四二

一、五四○

一○、○一五

二、五二○

一五、○○○

七、六三七

二、九八一

二、五○一

一六、五七六

一○、○七五

一四、七五三

一、六二七

30華甯

31河西

32峩山

33蒙自

34開遠

35曲溪

36箇舊

37通海

38新平

三、二三七

三、一○七

三、一九七

一、三九八

一、三八四

三三○

六九七

三、三五五

四、四二八

展種區 限種畝數

39鎮康

40瀾滄

41佛海

42龍陵

43昌寧

44潞西

45瀘水

46隴川

47蓮山

48盈江

49瑞麗

50滄源

51寧蒗

52騰衝之北

53順寧之耿馬

54巧家之大城埧

55鎮雄

56威信

57梁河

七、○○○

三、八四○

九六七

二、一四三

五、二四一

一、三六○

九七七

七○三

一、○○○

二九八

二○○

一一二

七○

一、七四○

七○○

一五○

三二、四五六

九、四五六

一、九三一

雲南展種區各屬二十六年限種與實種畝積及煙土產量

屬別 原定限種數() 實種畝數() 煙土產量() 發出執照數() 附記

鎮康

瀾滄

佛海

龍陵

昌寧

潞西設治局

瀘水設治局

隴川設治局

蓮山設治局

盈江設治局

瑞麗設治局

滄源設治局

騰衝北部

順寧之耿馬

鎮雄

威信

巧家之六城埧

寧蒗設治區

共計十八屬

七、○○○

三、八四○

九六七

二、一四三

五、二四一

一、三六○

九七○

七○三

一、○○○

二九八

二○○

一一二

一、七四○

七○○

三二、四五六

九、四五六

一五○

七○

六八、四一三

七、○○○

三、八四○

九六七

二、一四三

五、二四一

一、三六○

九七七

七○三

五一六

一三七

二○○

一一二

一、七四○

七○○

二七、九二二

六、七五六

一五○

七○

六○、五三三

一四○、○○○

七六、八○○

一九、三四○

四二、八六○

一○四、八二○

二七、二○○

一九、五四○

一四、○六○

一○、三一○

二、七四○

四、○○○

二、二四○

三四、八○○

一四、○○○

五、三八四三○

一三、五一一○

三、○○○

一、四○○

一、二一○、六五○

六、○五○

二、四○○

五一二

一、八○○

二、七二○

一、○八○

九○○

三三○

五五○

五六

七六

一○○

一、六二○

六二○

一四、四二五

三、○○六

九四

五八

三六、四七五

 

說明:

㈠本表時限係自民國二十六年秋季起至二十七年夏末止計呈准暫緩禁煙之處共一十八處

㈡表列限種畝數係以各該處在前歷年種煙畝數加以指定准減不准增

㈢表列實種數即係實際種煙畝數又各處產量因氣候土質人丁等等之不同每畝約能收十八兩乃至二十一二兩不等概以平均數每畝二十兩計算

㈣表列核種執照係各戶填發一張每張征印寄費國幣伍分各處填發執照張數亦即各該處實有種戶之戶數


 以兩表中昆明等三十八屬為原種煙畝,而鎮康十九屬則為二十六年禁煙第三年之禁種數,此十九屬為雲南產煙要區,其原有煙田至少五倍於此,按禁煙第一期為滇中三十八屬,第二期為滇東滇南四十七縣,第三期為二十七屬,共一百一十三屬,估計全盛時代,全部煙畝約一百五十萬畝至二百萬畝。衡之禁煙罰款中約一半為畝罰,每畝二元至三元,約三百萬元者,似相去不遠,約佔全省耕地面積百分之七‧五。

第二目 特貨之運銷

特貨貿易見賭關冊始於蒙自設關之年,終於民國元年,其中二十四年間出口最盛時(一九○○年)二千四百餘公擔,計值二百四十餘萬元,占出口總值百分之二九‧四,除大錫外,無出其右者。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以前特貨貿易,除運銷緬甸、安南一小部分,見諸關冊外,其他運銷外省及私運鄰邦者,概為關冊所不及載。據清光緒十九年(一八九三年)據蒙自關載,雲土分為四種,第一等稱為馬屎,又名餅子土,每塊重五十英兩,年產約三千擔(一、八一五公擔),幾全運廣東銷售。第二等稱為封子,又名包子土,每塊重五十到一百英兩,年產約三萬六千擔(二一、七八○公擔),大半運銷長江各省,以及東京,運銷東京之數量,年約六千擔(三、六三○公擔),經過海關者僅占十分之一。第三等稱為個子土,每塊重十六英兩,年產約九千擔(五、四四五公擔),主要銷路為廣西與六東。第四種稱為塊子土,每塊重二十英兩至三十英兩,年約產二千擔(一、二一○公斤),銷售於本省貧窮吸戶,及廣西。以上四等土合計五萬擔(三二、二五○公擔),換言之本省年產煙土八千萬兩中除銷售安南百分之十二及本省自用一部份外,其餘概運銷廣東、廣西以及長江流域各省。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以後特貨貿易,因禁煙關係,雖不再見關冊,但事實上除民五年外其他各年運往外省及鄰邦者,無時或間。據蒙自關民國十一年(一九二二年)紀錄「省中當道……購儲煙土甚多,幾經與越南政府磋商,始獲由滇運煙入越,復運華之許可,聞所定運出重量乃逾四百噸。」至於本年歲初,開始起運,運銷詳細數字,雖不得而知,由此亦足窺其大概。民二十四年(一九三五年)後實行消滅煙毒,禁種禁運,與禁吸,同時進行,禁運方面除禁止私人運輸外,特設統運處,統制全省鴉片運銷,最初資本國幣三百萬元,官商合辦,現改由官辦,其業務為㈠統收全省煙土,㈡統運及統銷全省煙土,㈢製造各式煙土,㈣其他煙土業務。據其發表統運數量,一九三五年五月至十二月共收煙土一千零二十五萬餘兩,十一、二兩月運銷川桂漢五十九萬餘兩,至於全省運出總數,「在統運處未成立以前,特商自由運出者已在一千萬兩以上。」民國二十六年(一九三六年)共收七百六十餘萬兩,加上年存土九百六十餘萬兩,合計一千七百三十餘萬兩,運銷川桂鄂一千三百五十餘萬兩,兩年來外銷數量各在一千萬兩以上,尤以一九三六年為比較可靠,然已在實行禁煙第二年,雖完全限種,僅一年收買運銷,不無俱受影響,外銷一千三百餘萬兩,似為近數年來最低之數字(私運之數尚不在內)。按照每兩平均價格一元二角計算,共值國幣一千六百餘萬元。未禁煙以前,煙土價格雖較低廉,然遠在清光緒三十一年(一九○五年)以前,每兩已值洋三、四角,且產量較現在為多,除少數年份外,估計本省煙土外銷收入年在一千六百萬元以上,諒無大問題。此點更可證之於禁煙罰金收入(包括畝罰及出口捐)。根據本省歷年財政收支報告關於罰金收入,除民國十九年與二十六年(一九三○年及一九三七年)度外均在二百萬元以上,假使罰金收入占煙土價值十分之一,則每年煙土價值應在二千萬元以上,除少數自用外,其餘必外銷無疑。茲錄最近八年禁煙罰金收入以供參考:

(單位:國幣元)

一九三○年(一│十二月)  一、一三三、一六三

一九三一年(一│六月)   七二一、○四一

一九三一年(七│十二月)  二、○八八、三一一

一九三二年度        三、七二○、五九○

一九三三年度        約二百五十萬元

一九三四年度        約三百萬元

一九三五年度        約二百萬元

-九三六年度        二、五九九、七五八

一九三七年度        一、五六八、四九四

 

雲南特貨出口關別表(數量單位:公擔)(價值單位:千元)

年份 蒙自 思茅 合計
數量 價值 數量 價值 數量 價值

一八八九

一八九○

一八九一

一八九二

一八九三

一八九四

一八九五

一八九六

一八九七

一八九八

一八九九

-九○○

一九○一

一九○二

一九○三

一九○四

一九○五

一九○六

一九○七

一九○八

一九○九

一九一○

一九一一

一九一二

七四

七九

一四一

二一八

三八六

三六五

二四六

三一七

三六九

五八三

八六三

一、○五九

六二四

七八六

一、七八八

一、八○六

二、四二六

三八三

一、二七九

三一九

一一二

三九

四四

七六

一二四

二一五

二五○

一五七

二一一

二三六

四一一

六七二

八○四

四一三

五二六

二、○七五

一、九二九

二、四九四

三八七

一、三一一

三二七

四六三

一○

一○

一六

一○

一○

七四

七九

一四一

二一八

三八六

三六五

二四六

三二一

三七一

三八五

八七三

一、○六八

六二七

七八七

一、七九八

一、八二二

二、四二九

三八五

一、二八一

三一九

一一二

三九

四四

七六

一二四

二一五

二五○

一五七

二一三

二三七

四一二

六八○

八○九

四一五

五二七

二、○八五

一、九三九

二、四九六

三八九

一、三一三

三二七

四六三

歷年雲土價格表

年份 每擔價格 每百兩價格() 每兩價格
() () ()   最高() 最低() 平均()

一八九三

一八九五夏季

一八九五年終

一八九六年初

一八九六下半年

一八九八

一八九九

一九○○

一九○二

一九○三

一九○五

一九三六

二二○

二八○

三二○

二六○

二三○

二四八

二七四

三八四

    五一二

四九六

四八○

四○

三四

‧一四

‧一七

‧二○

‧一六

‧一四

‧一五

‧一七

‧二四

‧三二

一‧四○

‧三○

一‧一○

‧四○

‧三○

‧三一

一‧二○

附記:一九○五年以前錄自關所,一九三六年錄目雲南禁煙紀實

民國廿四、五兩年雲南鴉片統運數量表

年份 收入數() 運出數() 年份 收入數() 運出數()

二十四年五月

二十四年六月

二十四年七月

二十四年八月

二十四年九月

二十四年十月

二十四年十一月

二十四年十二月

四七七、四一二

四八六、三九七

八三四、七七五

七二六、五三九

一、八七○、五七二

一、五五九、○五三

一、八五四、五○七

二、四三二、六八七

一○、二五八、九四○

(一○、二六一、九四二)

總數與細數不同

四一九、三三一

一七一、一二○

五九○、四五一

二十五年一月

二十五年二月

二十五年三月

二十五年四月

二十五年五月

二十五年六月

二十五年七月

二十五年八月

二十五年九月

二十五年十月

二十五年十一月

二十五年十二月

八八六、三八六

六二九、一九一

六六七、五三三

三六一、六三六

五○三、六一二

六五一、七九五

三三八、二五九

一七一、九○六

一、○九四、八六五

二九四、五四四

七三○、五七一

一、一三四、八九七

七、六六五、一九六

三一六、三六一

三九六、六四六

四四二、○八三

五、五四○、六四七

一五○、六七○

四一三、六○八

六七二、○○○

八○、七五三

九五七、四五二

二、一五二、○三四

五二七、○五一

一、九四九、二六八

一三、五九八、六六三

註:一、本表資料不全僅可供局部參考。 二、運往地點為川桂鄂三省

 

第三目 禁煙小史

前清末季,當局曾一度禁煙至為嚴厲。民初,承遜清嚴禁政策,繼續至民國八年無人敢種。民國六年中英會勘煙苗業告肅清,吸食之需要未能同時禁絕,隣省隣邦之煙乘間輸入,致奸商結幫持械,以偷運,金錢為之外溢,邊民越界移圖種人口為之損失,復以光復之後,協餉即停,靖護諸役,更以一省而負全國之重任,悉索敝賦,公私交困,內外相逼,已難支持。民國九年東征軍將歸,軍餉益繁籌措益艱。是年秋乃由省議會公決,寓禁於征之法,交由政府施行栽種,販運者均科以罰金,納諸軌範,再相機施禁,以解倒懸。邇時情勢岌岌,捨此無以排除內外之陒難,自是乃由嚴禁期而入於征罰期。十八年雲南省政府成立,對於煙禁屢議變更,而以內戰甫靖,民困未蘇,隣邦隣省,仍有種者,時勢不許,乃仍其舊。民二十二年禁煙當局力呈寓禁於征之害,應當提前施禁之理,並將種運吸之施禁辦法擬具方案呈報,其說膽詳。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省務會議第四○三次提出厲行禁煙辦法案,議決除二十三年已種者不計外,自二十四年秋季起一律禁種,禁運、禁吸,嚴厲執行,以期斷絕根株。由民財兩廳會擬詳細辦法呈核,旋經兩廳研究議呈覆,以分期分區之法,為除舊佈新之謀,更使種運吸三者平流並進,聯絡關鎖,期以三年完成此事,訂為實施辦法綱要。於二十四年一月十五日省務會議第四○八次提出議決所擬分期禁絕各項辦法,原則上均屬可行應准照辦,關於詳細辦法,由民財兩廳轉行禁煙局妥擬呈核,禁煙局照原則擬呈禁種禁運禁吸三項一章程,經四月二日省務會議第四一六次議決,照辦先通令施行,隨即呈奉 兼禁煙總監蔣核准,並指示修正各點。故自十八年八月一日以後,又迄二十四年之夏,雖一面沿征罰期之舊,一面為籌議故善之期,於二十四年秋季責行第一期昆明等三十八市縣禁種,則已由籌議期而進入實行嚴禁期,二十六年除少數展種區外,大多數地方亦已一律禁絕,二十八年則併此展種區而亦撤銷之,是為肅清期,經前後主旨之所在,與時期之劃分,利害之籌計,有二十二年。茲將二十四年以來雲南省政府禁煙實施誌要於後。

雲南政府奉到禁煙命令,和六年禁煙計劃,毅然決然,將全省分為三期,三區禁絕,把禁政列為要政第一,訂定六項禁令,種、運、吸、售同時並禁,省政府派陸廳長子安,前民政廳長丁又秋,省黨部委員楊鏡涵,前市長翟,前公安局長岳國屏,喻委員守愚,組織成立「雲南全省禁煙委員會」專司禁政。各縣同時成立禁煙委員分會,以各縣長為主委,地方公正紳耆為委員,並由省禁煙委員會派出常委。二十四年秋季,開始實行,當時各機關職員中,公務員亦不乏「癮君子」其人,公務員係人民之表率,除遵中央命令,實行總檢舉,各具切結,絕對保證不吸食鴉片。禁煙委員會設立戒煙調驗所實施調驗,如發現癮癖未斷,即予撤職處分,公務員因畏於政府公令,甘犯撤職處分者,確實絕少。同時警察局成立煙民傳驗所,傳驗煙民,一次傳驗未斷,二次三次傳驗,其六十歲之煙民,短期內不易戒斷者,調查登記,售給公膏或代用品藉以救濟,私售,私吸,私運為法所不許。經司法機關拿獲照律處辦,雲南禁政之迅速完成,毒化根本肅清不外以情、理、法之並用。

禁政首要在禁種

六項禁令中,禁種係根本肅清鴉片之辦法,雲南全省係劃為三區,三個時期實行。第一期│昆明等三十八縣施禁,二十四年秋初開始,此時為往昔鴉片下種之時期,首先由各縣縣長督率鄉鎮保甲長,宣傳禁令,繼續禁種,搜查民間收藏籽種,至下種時,由當地首人舉行初查,在收藏時,由民政派員覆查,查出偷種,及初生煙苗,地方官各級禁煙職員,均照章懲處,如確已禁絕,榮膺獎勵。第一期施禁當中因係滇中區域頗能順利進行。第二期│會澤等四十七縣,其中多係產煙區域,且有與川,康、黔、桂等省接壤之縣份,故禁政較第一期困難繁複,因此政府施禁亦較第一期嚴密,省與省境,縣與縣境接壤地方人民投機取巧,乘機偷種,及地方官發現煙苗互相推諉已為難免之事實。省政府遂援照勦匪辦法毗連各縣聯合搜查,使其無從隱匿,省與省間之聯合查禁,雙方協同動員,無形中因地勢環境之異,故不如第一期之推行盡利。第三期│施種區域大關等二十七縣,盡為邊遠或與隣省相連地帶之區禁煙。為肅清百餘年之毒害,邊民因語言隔閡,一切思想文化,不如內地,故常有反抗政府禁煙之事發生。本期推行禁政,特別側重宣傳,各縣遴選當地紳首協助辦理,並於下種前深入民間,以種種方法使人民明易了解澈底覺悟,做到永不再種,一面再嚴密檢舉搜查。

在施禁期中政府為因地制宜,分別將各地方情形,特殊區域,劃為展種區,計鎮雄、威信、巧家屬之六城壩。鎮康、瀾滄、龍陵、佛海、昌寧、順寧屬之耿馬。騰衝邊境之瀘水、滄源、隴川、盈江、瑞麗、蓮山、潞西等設治局,此種展種區域人民或係異族,因知識習慣不同,其民族性之強悍,希冀種煙,幾於不可理喻,故由政府派兵鎮懾,並加派軍事長官,兼任禁種專員,如有偷種,以兵力協同地方團隊,嚴加搜剷,以絕根株。此外騰衝邊區與緬甸毗連未定界處,尚多人民平日均特種煙為生,地方遼濶,施禁較難。先由各地方官組織宣傳隊,民廳派遣禁煙宣傳指導員,予以有力之宣傳。其不通漢語之處譯作夷文並製作有興趣之圖畫,由翻譯人員詳為指導,促其了解醒悟,不再種煙。邊民隸屬土司,由來已久,對土司信仰頗深,土司土目與地方官員各守應付之責任,負責約束所屬夷民於二十八年秋季起永不違禁種煙,出具切結,至煙苗出土時期由省府遴選終查委員,分往各屬搜查,如發現煙苗,地方官及負責各職員不剷,則違禁種戶照禁煙治罪條例懲治,主官及職員一律撤職查辦,重在照包庇治罪土司土目革職不准承襲。並劃分區域,派高級軍事長官,兼任禁種專員,騰龍邊區行政專員,第一區行政專員之設立,政府遴選龍旅長繩武,胡督辦道文,兼任專員,述明政府澈底禁絕鴉片,永除流毒之意義。

政府為貫澈禁煙之命令,當二十四年開始禁種,即規定以禁煙為縣行政之中心縣長,如有玩忽,禁令之推行,即予以撤職之處分。六年施禁期中,滇省縣長因禁政之推行不週被撤職者,不下七八十人。

運吸售之禁絕

雲南禁絕鴉片,為種、運、吸、售同時並禁,前節已經述明。當開始時禁煙委員會為防止私運成立統銷處,在關津要隘,公路各線,按置稽查處,並責成沿邊地方官督率鄉鎮保甲及團警首人與隣邦隣省交界處,由外入內,各要口加緊封鎖梭巡堵緝,並由各稅局切實補助,凡入境行旅,均嚴密檢查,務使有犯必獲,有獲必懲。昆明為首善之區,車馬輻輳,汽車火車,易於夾藏,特別注意查緝車船馬馱肩挑負販等,均一律施行檢查,如遇繞道偷漏,則由前途隣縣隣截堵共赴事功,另由省派各縣稅局之會計員,兼充禁運稽核員,凡查核私運煙土由地方官通知稽核員,當同稱點秤量蓋章加封,雙方呈報核辦,杜絕查緝之流弊,此外各級地方官及有職人員倘查緝不力,如在乙縣發現通過甲縣之煙土,甲縣未經破獲,甲縣官員均受速帶處分,如在丙縣查獲通過,甲乙兩縣之煙土,甲乙兩縣並未破獲,甲乙兩縣官員受連帶處分。

至二十九年禁絕之限期已屆,內地各屬施禁已久鴉片之生產已絕。即舊日私密收藏之煙亦將用罄,煙民多已戒斷,僅有少數年老疾病者,施以公膏之救濟,販運亦將絕跡之際,此時煙土為少數人所壟斷,故煙價陡漲,奸人零星偷運,趨之若騖,而汽車司機遂認偷運鴉片為唯利之企圖,不惜冒犯法令,用種種夾藏方法,以圖一逞,滇黔綏靖公署,對此異常重視,特令沿公路各縣,政府駐軍、憲、警嚴行查緝,不論自行販運或代人,包庇私運均依照陸海空軍刑法執行核決,如有憑藉勢力武裝走私者,由軍隊截緝,必使煙運絕跡完成禁政。

關於禁售,自實行統制運銷,市面已無大宗煙土,至三十九年肅清之期,省會由警察總局,各縣局由縣長、設治局長、各鄉鎮保甲長繼續嚴禁加緊查拿。私開煙館者,將房屋全部沒收充公,並派密查員常川視察,如有違禁私售而執行人員不加緝辦者一併照律懲辦,其各種毒品及化合物代用品滇省從未發生私售,但為防止敵人毒化,對於百貨商店西藥房隨時嚴密檢查,以防秘密售賣。

禁吸鴉片首當其衝便是公務員,考核任用檢舉調驗,自施行後一經查獲公務員吸食鴉片,除撤去職務,照禁煙治罪條例最高刑處分,各機關任用人員必先由主管長官悉心考察,確無煙癖,並出具切結,始能任用,如有發現,隨時嚴加檢舉。煙民在四十歲以上六十歲以下者,分期勒令戒斷,已戒復吸者照禁煙治罪條例懲處殘餘未斷私熬私吸者,由各地方官加緊查拿,並實行聯保辦法由人民互相檢舉。六十歲以上受公膏救濟之老病煙民均依限於二十九年年底肅清。

禁煙委員會於禁政開始時,飭各縣普遍成立戒煙所,調驗所並指定醫院兼辦戒煙,煙民戒斷後,實行調驗,四十歲以下煙民至二十七年底即勒令戒斷,私吸鴉片,除懲辦外,並戒令入戒煙所限期戒斷。六十歲以上之老病煙民一時驟難戒斷發給救濟公膏,分期遞減,適時停發。政府發售甲乙兩種戒煙丸,或經化驗合格,准售之戒煙藥品,自行服用,以期禁絕。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十五期;民國74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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