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同鄉會會務簡報(六十五年)
周爾新/整理
- 雲南首義擁護共和六十週年紀念暨本會第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於六十四年十二月廿五日上午十時在郵政總局會議室舉行,閱五日(即農曆十一月廿九日)為鄉長張蒓老九十大慶,前經理監事會商定於是合併祝賀,並由同鄉聯名致送壽序冊頁會後聚餐暖壽,到會同鄉二百餘人,為歷年來到會人數最多的一次,蒓老以健朗之身親臨參加接受此一獻禮,氣氛歡恰熱烈。是日大會同時選出第四屆理監事大多聯蟬,並一致通過恭請張維翰及李宗黃、段克昌三考為本會名義理事長及名義副理事長,後經召開第一次理監事會亦一致互選簡爾康連本屆理事長,常務理監事亦連任。(本會第四屆理監事名錄附後)。
- 六十四年春節團拜仍於農曆正月初二日上午十時在實踐堂舉行,到會同鄉甚為踴躍,除相互拜賀外並向尊長同鄉拜年,氣氛熱烈歡恰。
- 本年暑期我大專同學繼續出版「雲南青年」,簡理事長仍為代覓廣告三千元以資補助。
- 本年十月慶典我旅泰同鄉由呂連陞鄉長率團回國祝賀,因在臺日程甚為緊密,而返泰日期亦甚為傖促,僅由簡理事長招待在紅寶石早餐。
- 故同鄉張培光夫婦所捐贈本會臺北內湖房屋業已二年餘糾紛迄未解決,本會亦無法過戶,緣以自張培光夫人逝世之後有羅張英女士聲稱為張培光先生之女對該房屋有合法承繼權,向臺北地方決院控訴本會竊佔,經法院判決不起訴處分,經本會到臺中稅捐稽征處辦理過戶手續仍未得其要領。本會仍為顧惜鄉誼會多方託人從中疏導期能圓滿解,不致走上司法途徑,而去年春間張故培光先生在美之生女張琳女士偕夫壻趙國書先生來臺認為張故代表在臺之遺產渠為唯一之合法承繼人,並經委託律師進行訴訟,致使此事之紛爭更形複雜,經張琳女士曾經向本會表示,渠之訴訟不僅是臺北內湖房屋之爭,主與係張故代表在臺中之房屋遺產,致臺北房屋如何處分須俟訴訟承繼確定後再為合理解決。
- 民國四年十二月廿五日雲南起義推翻洪帝制,再造共和,其輝煌事蹟實可與辛亥十月十日武昌起義後先媲美。有關雲南起義的史實雖鄉長張蒓老、李伯老自「雲南文獻」發行以來每期均提供不少寶貴資料,彌足珍貴。十餘年前蒓老旅日歸來在日本東京友人處借得民國五年雲南圖書總館發行之「雲南起義擁護共和始末記」一書,該書對於雲南起義史實之紀述甚為完整,實為第一手之寶貴資料。時蒓老曾影印五百本分贈各方,但大多同鄉仍未得閱,近接各同鄉來函請求再予翻印分發以資珍藏。惟該書計分上下二冊共五百餘頁,插圖一百多幀,如由本會印贈,實非財力所能負擔,茲為符合各鄉長願望,兼顧本會經費情形,決定以預約價購方式供同鄉需要,定於本年十二月廿五日雲南起義擁護共和六十一週年出書,預約辦法:經已書面各鄉長查照,該書共影印一千二百冊,希望同鄉多多訂購。另外前旅臺同鄉聯誼會幹事會,亦會影印雲南部份縣市方誌,如同鄉需要,可向會洽辦。
- 第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承同鄉自由樂捐共計捐得一萬零二百元(徵信錄附後)
- 本會六十四年決算書附後。
本會第四屆理監事名錄
名義理事長:張維翰
名義副理事長:李宗黃、段克昌
理事長:簡爾康
常務理事:楊家麟、周爾新、張邦珍、蔣公亮、狄文光、申慶璧
理事:陶 鎔、丁中江、羅 衡、丁懋時、李文中、龍繩武、裴存藩、邱開基、念爾佑
項克恭
候補理事:后希鎧、李先庚、馬崇寬、宋漱石、龍美瑩、郭東暘、葉品煥
常務理事:李懷民
監事:魯道源、段克武、陳玉科、李拂一
候補監事:劉香谷、蘇令德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六期;民國65年12月25日出版】